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已经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含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
二、申报要求
1.要紧密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要与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相一致;
2.尽量在已有的学科专业群下进行申报,积极面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结合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建设,增设交叉融合的专业;
3.充分考虑专业的招生情况以及今后毕业生的就业发展状况;
4.有效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用,切实做好论证。
三、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拟新增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别(其他具体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亚丛 89653348
教学科研部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