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我校实验室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同时为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做准备,我校开展梳理统计实验室各项信息工作。根据合格评估对于实验室建设的要求,经过梳理统计实验室信息,查漏补缺,做为进一步有针对性的进行实验室建设的依据。下面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1、各二级学院按照上传实验室各项信息模板,整理统计本学院2020-2021学年的实验室各项信息,即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实验室各项信息务必准确详实;如实验室仪器设备编号、仪器设备单价、仪器设备采购日期、实验室编号等信息务必核实准确。
3、各二级学院于9月29日前将实验室各项信息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25142841@qq.com。
教学科研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