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1-14 发布: 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实习协议签订的通知
教便字〔2025〕150号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习流程管理,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合规开展,现就实习协议签订事宜规定如下:
一、凡由学院统筹安排进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实习活动,均须签订实习协议(详见附件)。各学院在OA系统提交实习方案时,须一并上传实习协议作为附件。
二、对本学期已开展但尚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活动,须及时补充签订;已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实习协议无需重复签订。此项工作将于学期末统一核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