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冀学位【2021】1号)及《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冀学位【2014】7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加强领导,提前谋划,精心组织,认真研究评审指标体系,明确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
二、材料准备
1.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请示文件(教学科研部)
2.申请列为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3.专业自评报告
4.教育部批复的正式文件(教学科研部)
三、申请专业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音乐表演 | 130201 | 艺术学 |
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舞蹈表演 | 130204 | 艺术学 |
3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艺术学 |
4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130503 | 艺术学 |
5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080907T | 工学 |
四、报送时间
各学院(专业)将材料撰写完成后,于12月15日将电子版材料发学位办刘明月。
教学科研部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