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0-2021学年教学奖励统计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激励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校领导批准,现对2020--2021学年教师获得奖励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教学奖励区间为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填写项目以获得的证书或红头文件为准,要求填写准确无误;
3、多名指导教师合作指导的获奖证书,只由第一名教师所在学院进行申报统计;
4、提交电子表统计表同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5、电子统计表填表项目顺序和证书复印件排序一致;
6、电子统计表和证书复印件于8月25日前交给贾红霞老师。
教务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