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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6    发布: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校师资队伍结构调整与转型提升,我校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提交前做好审核,具体认定要求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类别及范围

    “双师型”教师共分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具有工程背景教师、具有行业背景教师三种。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为学校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各类别认定条件

    1、“双师双能型”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②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③近五年中,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2、具有工程背景教师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3、具有行业背景教师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三、提交材料与时间要求

    凡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审查完毕后将《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汇总表》《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及复印件于3月13日前上报至教务处,逾期未交将不予认定。已经认定通过的无须重复申请认定。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