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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优质课程、校级“一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发布: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优质课程、校级“一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有关要求、《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21〕63 号)相关规定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综合改革工程实施意见》(校发〔2022〕71号)工作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优质课程、校级“一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和申报条件

    (一)优质课程基本标准

    1、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在以下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在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考试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效果显著。

    2、选用优秀教材,和先进的教学辅助手段,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或编写的教材有一定影响,教材内容不断更新,能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科研成果和时代特点。

    3、初步形成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有先进的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对教学内容有娴熟的驾驭能力;主讲教师主要由校内教师担任,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坚持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有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在年度教学测评中60%以上授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其余40%教学效果合格。

    4、加强实验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课程实验项目开出率达100%,能开发综合研究实验实践项目,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且效果明显。

    5、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并能经常更新,在教学中发挥较好的作用。

    6、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模式。积极开展考试内容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

    7、课程的开设连续在2年以上,每年均有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真实可靠的学生评价材料及校内教学督导组的评价材料。

    (二)校级“一流”课程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运行,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按要求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主持有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在年度教学测评中80%以上授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其余20%教学效果合格。

    3、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优质、“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优质、“一流”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立项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校级优质课程、校级“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课程推荐数额分配

    校级优质课程每个学院(部)可申报本单位本学期开设课程数的20%。

    校级“一流”课程每个学院(部)可申报本单位已立项校级优质课程数的10%。

    各学院(部)推荐的校级优质课程应达到合格课程标准,校级“一流”课程应为已立项建设的校级优质课程。(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可放宽限制)

    四、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需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校级优质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2、校级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3、校级优质课程申报书

    4、校级一流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注:附件材料仅提交电子版。

    以上纸质材料一并加盖学院(部)公章,于2024年4月26日17点30分前报送至教务处焦翠翠老师处。同时,将课程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说课视频拷入U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

    (二)遴选认定程序

    1、校级优质课程遴选认定: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单位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立项,择优遴选,报教务处复审评估后,予以认定。

    2、校级“一流”课程遴选:各二级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按照申报限额,对照申报条件,在本单位已立项的优质课程中推荐,经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组织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对本学院(部)申报校级优质、一流课程进行遴选。

    (二)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校级优质课程、校级“一流”课程的遴选推荐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要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