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我校教学改革工作基础,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范围组织新一轮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并从中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教改项目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
本年度申报工作旨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与区域重大战略需求,系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各单位应广泛动员,统筹资源,重点围绕以下方向进行谋划与申报:
核心研究领域: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与新质生产力、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等热点难点问题。
重点建设载体: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学校鼓励并支持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积极组建团队,有组织地申报。
已参加本年度首轮申报的项目,可根据本通知要求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直接沿用:原项目无需修改,可直接纳入本次评审。(无需在新的遴选平台重新提交,仅在汇总表中体现)
修改后申报:项目负责人可根据最新思考对原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在新的遴选平台重新提交。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教职工。
2.项目主持人应无未结项的教改项目。
3.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不含主持人)。
4.每人每次限主持1个项目,同时参与(含主持)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5.拟参与省级教改课题遴选的项目,主持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相关立项的项目。
3.与学校已立项在研项目或已验收结题项目在研究内容、实践内容上有雷同,涉嫌重复立项项目。
三、申报数额
各教学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数量详见附表,该数量为首轮申报与本次申报的合计限额。其中课程思政类项目申报数量不得低于本单位申报总数的五分之一。
鼓励具有讲师及以上或博士学位的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和自有专任教师积极参加本次申报。非自有专任教师牵头申报的项目,须按项目所属学科专业向对应教学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计入该教学单位申报项目范围,与该单位自有专任教师同步参与评选推荐;无法判定学科专业的全校性项目,可直接提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主持人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并将电子版提交至所在部门(单位)。
(二)单位(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并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
12月11日17:00前项目主持人将附件1(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至遴选平台(http://hg2025jgsb.mh.chaoxing.com),遴选平台使用超星学习通账号登录,点击个人中心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00:00至12月11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12月12日10:00前将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焦翠翠老师处。未经所在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五、项目建设周期及结项要求
(一)项目建设周期
重点项目2年,一般项目1年,项目研究时间从正式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允许延期1次,最长1年,过期进行撤项处理并追回经费。
(二)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以下简称《结项验收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立项申报书》、《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成果附件材料。
2.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应标注“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原则上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三)变更审批制度
教改项目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计划、研究内容、研究人员等,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择优遴选申报,确保申报质量和水平。
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优势与教学改革基础,组建高水平团队,凝练特色鲜明的申报课题。
严格把关,按时报送:各单位(部门)须对申报材料进行政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审查,并按时提交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