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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通识课程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10-19    发布: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学生知识结构,保障学生成长、成人、成才,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通识课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把通识教育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完善通识课程体系,深化通识课程教学改革,帮助学生养成健全的心智和完善的人格,培育学生的科学素养、人文精神,激发学生探求真理、追求卓越的精神与气魄,找到与自身禀赋相匹配的爱好和兴趣,促进学生成长、成人、成才并终身受益。

    第三章 建设目标

    第三条 根据学校“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政治合格、人格健全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通过拓宽通识课程的宽度和深度,不断完善课程体系;通过通识课程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强课程网络资源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提高通识课程教学质量;通过深化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完善通识课程管理与运行机制,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努力打造我校通识教育特色。

    第四章 建设内容

    第四条 重构通识课程体系

    我校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即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在原有任选课程基础上通过丰富课程内容,按照学科特点整合为人文与艺术、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综合类五大课程群。

    (一)人文与艺术类课程主要涵盖文学、历史学、语言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领域,重在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二)哲学与社会科学类课程主要涵盖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在学习哲学思维的基础上,让学生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帮助学生加强对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解,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自然科学类课程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等学科领域,使学生认识自然科学的重要性,提升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增强学生的科学素养。

    (四)工程技术类课程主要涵盖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等工程技术学科领域,使学生理解工程技术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提高工程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综合类课程主要是指除了上述四类课程以外,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拓展知识面、提升综合素质的其他课程。例如,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类课程,增强学生的社会使命感和公民意识的社会实践类课程,提高就业能力、最大限度实现自我价值的职业发展、职业指导、职业心理学等课程。

    第五条 明确通识课程建设要求

    (一)课程设置

    1.通识必修课程

    按照学校《关于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要求进行设置,主要包括思想素质类、文化素质类和身体素质类三类课程。教育部等有明确设置要求的课程务必要开齐,学时、学分要开足,如思政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军事理论课程等。其他无明确要求的课程,如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基础等可结合学科专业、学生特点等选择模块开设,自行设置学时、学分,但课程内容必须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必须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知识与方法,能够促使学生和谐自由地发展,能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成就与趋势。

    2.通识选修课程

    面向全校征集各大类通识选修课程。课程学时一般为32学时(2学分),如课程需要,可适当开设小学分课程(最少不得低于8课时,0.5学分)。

    (二)教学要求

    通识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应符合以下原则和要求:

    1.教学内容。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应有所区分,课程内容不在于讲授知识细节,应以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为基础,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素质为导向进行科学优化。教学重点应是启迪思路,讲解方法和阐明知识的要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细节或详细过程应尽量由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去掌握。

    2.教学组织形式。可采用课堂教学、课外阅读、专题讲座或课外实践等多种形式。课堂教学应改变传统的“满堂灌”、“一言堂”的填鸭式教学,要以培养学生探究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为出发点,推进实施“大班授课、小班讨论”或“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教师应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并对学生提出必要的课外阅读和练习量要求,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实践,并纳入考核环节。

    3.教学方法。应致力于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提倡运用课堂研讨、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角色扮演等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鼓励使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4.课程评价与考核。应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推广多元化、全过程考核。强调平时的考核力度,突出课堂互动、课堂讨论、课后学习、合作学习的成绩评定。

    5.课程资源建设。每门通识课程均应制订详细的教学大纲,并明确教学目的、要求、进度、基本参考资料目录、成绩考核办法等。通识选修课程还应根据课程特点逐步建设网络课程资源,并在易班等平台进行发布,供学生选报修读。同时学校将适时引入校外各种优质通识课程资源,包括慕课、国内外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等,构建以校内通识教育课程为主体,以在线课程、慕课、尔雅通识教育课程等网络课程资源为补充的通识教育课程资源体系。

    6.师资队伍建设。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发挥现有通识课程教师的骨干作用,打破学院和学科专业壁垒,整合校内资源、加强教师培训、聘请校外高水平教师等方式组建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的通识课程教学团队。

    第六条 规范通识课程的实施与管理

    (一)组织管理

    通识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部)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

    二级学院(部)是通识课程建设的主体单位。主要任务为:落实学校通识课程相关文件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制订部门通识课程建设规划;结合专业拓展通识课程广度和深度,完善通识课程体系,提升课程质量;组织申报、建设通识选课程;选聘、培训、考评通识课程任课教师;组织学生选报通识选修课程、落实排课和课程考核;组织开展本部门通识课程教研活动等。

    教务处是通识课程建设的协调、统筹部门。主要任务为: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复核通识课程任课教师资质;协调教师、实验室、教室等教学资源;组织开展通识选修课程立项、验收、考核,优质通识选修课程遴选;协调同一类或同一门课程标准、大纲的制订,教材的选用,共性的教学问题探讨等。

    为保证通识课程的有效实施,各二级学院(部)要适时成立通识课程教研室。教务处要配备专人进行负责。

    (二)实施安排

    通识教育课按下述程序实施开展:

    1.通识必修课程

    按照“谁开课,谁负责”的原则归属相关二级学院(部)。由二级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任务和要求安排教师。安排教师时,教务处需进行统筹,在保证能够承担同一类或同一门课程的校内专任教师工作量满额后,方可允许相关二级学院(部)聘请校内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根据要求审核批准。

    2.通识选修课程

    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按项目管理的方式,采取“遴选立项、期满验收、定期复评、不断更新”的方法,分批次地逐步推进。每学期期初由科研处发放立项通知,各二级学院(部)根据要求一学期至少推荐5门课程予以申报,然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合格者将予以立项建设,纳入学校通识选修课程库,并在学期期末向学生公布,按照《学校通识选修课程管理规定》组织学生选报,于下一学期开设。

    对于通过立项的通识选修课程以1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根据教学需要和验收评估的情况,不断增设和淘汰,择优评为优质通识选修课程,凡被评为优质通识选修课程的学校将拨付专项经费,予以重点建设。

    学校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建设300门左右通识选修课程,其中,50门建设为我校优质通识选修课程(课程立项、课程验收、考核具体办法另行研究制订)。

    (三)课程质量管理

    为切实保证通识课程,特别是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学校将逐步完善通识选修课程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对立项的新开课程,学校将对主讲教师资格、课程内容、教学文件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学校将建立通识选修课程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通识选修课程及教学质量评估,对课程进行整体分析与评价。对于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评价优秀的课程,将优先纳入学校优质通识选修课程;对于教学效果差的课程,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变的,将停止开课。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七条 凝练共识,深化落实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围绕通识课程改革和建设开展深入研讨,充分认识大力开展通识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的战略选择,对全面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推进通识课程建设工作。尤其是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学校通识课程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学科和专业特点,对本学院通识课程进行统筹规划,组建稳定的课程建设团队,加强课程内涵建设,确保通识课程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发展性。同时,要将通识课程建设与专业课程同等对待,要认真组织做好通识教育课程的申报、论证、审核以及教师聘任、教学安排、课程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 加大投入,重点建设

    学校将设立通识课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通识课程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业绩奖励等。将定期开展丰富多样的通识课程教学研修活动,组织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观摩、教学研讨、技能培训和讲课比赛,传播通识教育理念、推动教师开展通识教育教学研究、创新通识教育教学实践,营造良好的通识教育氛围。将不断完善校内硬件设施,推进信息技术的使用,加强在线课程、慕课、微课建设,购置校外优秀网络课程资源,搭建平台,为学生自主修读创造条件。

    第九条 完善机制,强化管理

    教务处等部门要尽快完善通识选修课程立项、管理、考核、评价以及选课、开课等管理办法。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修订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通识课程纳入整个教学过程。同时学校将完善相关激励政策,鼓励教师特别是高水平教师积极开设通识选修课程,对承担通识选修课程授课任务且考核优秀的教师,在教学工作量计算上给予适当倾斜,在职称评审、教学奖评审、年度奖励、教学成果奖申报、外出交流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教学单位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将被作为重要评估指标纳入学校的年终部门考核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