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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第三届河北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1    发布:教学科研部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功,我校预参加由河北中华职业教育社、河北省职业教育学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河北省中华职业教育非遗创新大赛。现将具体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

    二、参赛方式

    1.本届大赛不接受个人组队申报,每所院校每个组别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0个。

    2.参赛选手以团队方式报名,可在本组别内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3.参赛团队由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组成。每个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为1-2名,选手为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个人不得单独参赛,参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申报人员与参加比赛人员要一致,一经申报,不得更换。

    4.已获往届河北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均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2.参赛项目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

    3.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4.凡是不符合大赛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校级初赛和省级决赛。

    1.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负责本校比赛的组织报名、选拔和推荐工作。

    2.省级决赛分为网评和路演答辩两个环节。网评以《项目申报评审书》和项目PPT评审为主;路演答辩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相关政策,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

    10月11日-10月27日,各院校组织参赛团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赛官方网站,按要求完成网络申报工作。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18:00,到时系统自动关闭。

    10月28日-30日,大赛委托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评审结束后在大赛官方网站和河北中华职业教育社微信公众号公示网评成绩。晋级现场路演答辩项目数量将根据各组别网评项目数量确定。每所院校每个组别晋级现场路演答辩项目不超过2个。承办单位可推荐1个参赛项目直接晋级省级决赛,该参赛项目不占用省级决赛名额。

    11月10日前,在邯郸市举行线下或线上路演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评审规则

    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河北中华职业教育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突出贡献奖,各组别获奖数量占相应组别参加网评项目数量的40%,每所院校每个组别最多获奖数量不超过4个。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奖杯,优秀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突出贡献奖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牌。

    九、其他事项

    1.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省级决赛现场演示答辩(线下)时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由所在院校报销)。

    2.各参赛院校请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遴选优秀项目参赛。

    3.各参赛院校应组织参赛团队规范填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评审书无学校意见的不予受理。

    4.同期同地举办第二届河北省中华职业教育非遗创新大赛。

    5.评审规则、项目申报评审书、网上申报平台操作手册等资料在大赛官方网站“资料下载”下载。

    6.大赛官方网站:https://hb.zhzjcxcy.com

    7.河北中华职业教育社微信公众号


    教学科研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