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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届毕业生电子摄像采集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8    发布: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经与北京新华图片社河北分社联系,我校2019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定于2018年4月2日下午14:00准时进行,要求各二级学院调整好本部门当天下午的课程安排,有摄像任务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务必保证准时参加电子摄像采集。

    具体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参加摄像人员: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2017级专升本学籍在册学生,即2019届毕业生。

    二、电子摄像时间2018年4月2日(下周一)下午14:00——17:00。2019届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凡无故不到者按不毕业处理,毕业信息不予上网。

    三、照相时携带身份证:要求参加电子摄像时每名学生都要带上二代身份证,未带只能等本教室学生全部照完之后再照。如果个别学生身份证丢失或者正在补办,一定要记清学籍上的身份证号(必要时要抄下来带在身上)。

    各班按照本班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成一列,其中转专业、五年制、专升本或复学的学生插在本班队伍的中间进行照相

    四、电子摄像地点:一号主教学楼11、12, 21、22四个多媒体教室

    五、电子摄像拍摄顺序和具体安排

    (一)、会计学院、建筑学院11多媒体教室会计学院13:50各班集合完毕,建筑学院14:50左右各班集合完毕,听现场指挥进行摄像。

    土木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在12多媒体教室,土木工程学院13:50各班集合完毕,信息技术学院14:50左右各班集合完毕,听现场指挥进行摄像。

    人文学院、工程学院21多媒体教室人文学院13:50各班集合完毕,工程学院14:30左右各班集合完毕,听现场指挥进行摄像。

    经济管理(软件)学院22多媒体教室,13:50右各班集合完毕,听现场指挥进行摄像。

    (二)、摄像时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副院长、学管干事、15级本科(含专升本)、16级专科带班辅导员都要在位,维持好本学院(班)学生秩序。

    每班安排一名学生代表负责本班学生人数的清点、身份证的检查以及队伍秩序的维护,绝不允许学生在刷完身份证获得随机顺序号之后再随意插队。队伍以班为单位整好带进教室前要将人数向负责该教室的学生处老师进行汇报,照相和交费人数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

    建筑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工程学院要安排负责人随时关注前面学院电子摄像进展情况,以便迅速通知本学院并集合人员,缩短照像时间。

    各班的照相顺序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调整,但是要求保证参加摄像班级的人员全部交费,把个人身份证都拿在手里,并服从现场学生处老师和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

    (三)、在二楼照相的三个学院沿着一号主教学楼南门楼梯排成两列纵队,顺楼梯台阶排好依次进入;在一楼照相的四个学院从一号主教学楼一楼南门两侧排成两列纵队,分别在一楼南门排好依次进入。各班排成一列纵队按照学生处(校学生会)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从教室南门带入,进入教室后不要大声喧哗前后跟紧,照完像后迅速从北门离开严禁逗留。南门只许进,北门只许出。

    由于此次摄像人数众多而且主教学楼地方狭小相对拥挤,各二级学院的领导和老师都要在本学院(班)全部照完之后方可撤离,学生处会对这次电子摄像各二级学院组织情况进行讲评。

    六、2019届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已经定好,不能更改。请各二级学院及时调整本学院教学和工作安排,并通知2019届毕业生准时参加电子摄像。

     

     

    学 生 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