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2022】105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教学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我校决定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员全覆盖、规范化达标、高质量创优”的原则,对各二级学院现有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梳理、规范和建设,推动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到2024年,力争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全部达到合格建设标准。学校将分期认定一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实施办法
(一)达标备案。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在此基础上,根据 《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组织规范化达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名单报教学科研部审核备案。2022年二级学院(部)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不超过学院(部)总数的30%,教学科研部审核后认定为学校达标基层教学组织。
(二)优秀推荐。各二级学院(部)在学校自评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推荐名额不少于2个),自评分数原则应达到90分以上。
(三)审核认定。教学科研部将组织专家对各校达标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审核。如填报内容有虚假信息或实际核定评估分数低于60分,将不予备案。对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达标备案审核通过的基层教学组织和评审通过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达标创优建设工作。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于10月12日前将附件2《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3《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4《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5《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交教学科研部宋丽园老师处。
教学科研部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