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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发布:     浏览次数:

    教【2022】41号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25号),我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二级学院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立查立改,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二、组织形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自纠为主,教学科研部抽查为辅。此外,省教育厅将组织实验室安全专家组对全省高校进行抽选现场检查。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行动,认真排查、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严格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仔细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表1.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表1.2),按照《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提纲》(附件3)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2、各二级学院于4月24日前提交各项资料,附表1.1提交电子版、附表1.2提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提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至实训楼116,电子版发至125142841@qq.com。

    附件:1.1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1.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提纲

    教学科研部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