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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考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2-04-13    发布:     浏览次数: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考核制度

       依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考察创业团队项目的运营情况、团队成长及日常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内容:

    考核将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考评内容共分三个部分:

    1.考察创业团队日常管理情况。主要依据团队平时的出勤率、工作区域布置、运营材料上报、会议参加情况、卫生、安全等六方面(共30分),由孵化园办公室按照日常检查表相关记录进行考核。

    2.考察创业团队项目运营状况。主要依据创业团队每月上交的月度计划表和月度运营表进行考核(共40分)。

    3.考察创业团队成长状况。此项考察主要依据项目年度报告及年终总结大会时负责人五分钟的陈述,各团队需准备好项目年度报告及展示材料(如PPT、视频、产品等)(共30分)。

    二、考核时间

    每年的12月25日上交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迟交者视为放弃考核及入园资格),1231日完成考核,作为签订第二年入园协议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及效用

     1.考核结果按得分排名,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团体(个人)。入驻团队在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办公室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创业园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7)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
      8)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2. 创业园依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创业团队和创业新星,并给予奖励;
      3. 组织优秀团队到校外进行考察学习,优先推荐到省市各级创业园; 

    4. 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勒令退出创业园。

    四、其它

    创业团队考核时需提交创业项目年度报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